一、法規定位
? RoHS:指令 2011/65/EU 及其修訂版,針對電子電氣設備(EEE),限制 10 項有害物質(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PBB、PBDE 及 4 種鄰苯二甲酸酯)在均質材料中的最大濃度。
? REACH:法規 (EC) 1907/2006,覆蓋所有含化學物質的產品(食品、藥品除外),要求對 200+ 高關注物質(SVHC)進行注冊、評估、授權或限制,并履行信息傳遞義務。
二、適用對象
RoHS:AC 1000 V / DC 1500 V 以下的 EEE,如家電、IT、燈具、電動工具。
REACH:從化學品、合金、塑料到紡織品、玩具、家具、化妝品等“全品類”,只要含化學物質均在射程內。
四、檢測差異
? RoHS:XRF 初篩 + 化學分析,均質材料單獨測試,不接受混測。
? REACH:SVHC 篩查可用分組混測,降低成本;若物質需注冊,則需提供理化、毒理、生態全套數據。
五、合規路線圖
1 產品分類:先確認是否屬于 EEE → RoHS 必做;再評估所有材料 → REACH 必篩。
2 供應鏈審查:要求供應商提供 RoHS 合規聲明與 REACH SVHC 含量表。
3 實驗室檢測:RoHS 依 EN 62321 系列;REACH SVHC 依 EPA/ISO 方法。
4 技術文件:測試報告、BOM 風險評估、SDS(若 SVHC>0.1%)。
5 市場監督:歐盟 RAPEX 每月通報違規案例,RoHS 超標或 REACH 未通報均可導致下架、罰款或召回。